广东省技工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

  • 时间:2019-04-18
  • 来源: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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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技工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提升我省技工教育办学质量,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产业、就业、创业为向导,以创新发展为主线,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核心,以深化校企合作为抓手,按照“能力为本、质量办学、高端引导、错位发展”的总体要求,聚焦问题,完善政策,健全机制,改革创新,着力构建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办学理念先进、规模结构合理、体质机制灵活、办学特色鲜明、与现代产业体质发展相匹配、与社会充分就业相适应的现代技工教育体系,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1.规模结构更合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结构比例更趋合理,高级工班以上在校生比例达到50%以上。

2.服务产业更加紧密:技工院校的布局结构、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共建、产业转型升级更加匹配;建成200个与我省产业发展相匹配的省级示范性专业。

3.办学质量趋势提升:10所国家级示范性技师学院和20所国家级重点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新建2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1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4.基础能力更加坚实:院校治理能力明显改善;建成全省技工教育信息共享平台;打造1000名师德高尚、专业素质精湛的专业学科带头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立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技工教育发展内在规律,科学处理规模和质量的关系、加快发展与规范管理的关系,优化资源和结构、层次,实现规模质量协调发展。

(二)坚持改革创新、质量办学。以高素质技能人才培养为核心,以专业建设为载体,深化改革创新,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技工院校办学质量和水平。

(三)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把校企合作作为技工院校发展的方向和基本办学制度,更具我省产业和企业需求,合理规划定位技工教育发展方向、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等,增强技工教育服务经济和产业发展能力与水平。

(四)坚持高端引领,错位发展。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以创建一流学校、一流专业、一流师资为抓手,全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和社会上具有影响力的品牌院校。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校的性质特点、办学优势,着力打造一批办学特色鲜明、辐射作用显著的学校。

三、重点行动计划。

(一)服务产业行动计划。

1.优化专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优先发展与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产业,优化发展与传统支柱产业调整升级相关的专业,积极发展与现代服务业相关的专业,有效控制社会需求趋于饱和的专业。实施省级示范性专业建设,每年扶持建设50个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社会亟需的紧缺艰苦类的省级重点专业,每个专业扶持资金150万元;每年扶持建设10个面向与区域发展的传统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的特色专业,每个专业扶持资金100万元。鼓励各院校依托自身优势规划专业设置,形成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促进错位特色发展。

2.深化校企合作。坚持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完善深化校企合作的政策措施。推行“校企双制”合作办学模式,扩大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范围,开展校企合作培养技师及其他形式的青工培训项目。建立“零距离”的校企融合制度,促进技工院校与企业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师资培养、技术研发、生产实训中心、办学质量评价、技能竞赛、招生就业等方向的深化合作,并在学生到企业实习的身份确定、待遇、工伤、医疗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保障。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到企业开展专业实践的时间累积不少于2个月。推动有条件的技工院校与企业性质类似的大型骨干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组建技工教育校企联盟,到2020年基本建成10个升级技工教育校企联盟和一批市级或区域性技工教育校企联盟。

3.提升人才培养层次。不断扩大高级工以上学制教育规模,技工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级工以上在校生规模要分别保持在70%、55%以上。稳步推进学制教育培养技师试点,提高技能人才培养层次。支持技工院校与企业通过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技师研修、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革新项目等方式,面向企业职工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二)高端引领行动计划。

4.加强一流技工院校建设。根据我省经济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以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全国一流技师学院为依托,扶持打造20个有品牌、有特色、有实力的国家级示范性技工院校。

5.发展世界技能大赛引领作用。扶持15个以上办学基础好、承办竞赛经验丰富、竞赛成绩优异的技工院校建设成示范性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参照,建立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竞赛长效机制,完善省、市、校三级纵向衔接的竞赛体系。对照世界技能大赛标准,深化校企合作,共同参与世界技能大赛实训建设、实训和竞赛标准制定。推动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与竞赛研究中心,引导技工院校师资培养、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与世界先进标准对接,促进我省技工教育改革创新。

6.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实施师资培训对外双向交流合作项目,每年选派100名教师到境外培训。根据我省现代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培养模式,积极与国外知名行业协会、职业资格认证机构和相关院校合作,引进国外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专业课程体系以及国际优秀教学团队。重点支持技工院校与职业教育发达国家的有关高职院校、企业和机构开展多元化合作办学,建立证书引进、课程开发、基地建设、师资培训到考核评价为一体的体系,培养具有国际职业教育背景的高技能人才。探索技工院校学生出国(境)短训、出国留学和校长教师海外培训的渠道。加大中外技工院校教师交流、学生互换及合作培养力度。

7.着力打造校际联盟。在保持现有管理体制和学校性质前提下,打造一批校际联盟,聚集共享校际的优质资源,实现强强联合、强弱互补,增强整体发展实力。加强学校之间在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学管理等方面交流与合作,促进精品课程、名师资源、就业指导、优质教材、实训实习设备等资源跨校共享,促进取长补短,协同发展。

(三)实施强师领航行动计划

8.实施教师轮训制度。每年安排省级财政支持开展教师轮训制度,依托省技工教育师资培训学院,重点开展校长能力提升、专业带头人培养、“一体化”骨干教师培训等项目,每年开展教师培训项目,每年开展教师培训约3000人次。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广东省国防科技技师学院建设省技工教育师资培训学院;依托办学实力强、专业优势突出的技师学院,建设省技工教育师资培训基地。9.加强卓越教师培训培养。支持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引进在本行业骨干。省每两年开展一次技工院校教师教学能力竞赛,重点开展教师专业建设能力和教学能力比拼。开展优秀教师资助计划,每年遴选资助50名综合素质高、业务水平强、具有发展潜力和进取精神的技工院校优秀教师,每年入选教师资助5万元,培养一批技工院校“强师”、“名师”。

10.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符合技工教育特色的教师专业标准。扩大开展技工院校教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试点。推进技校岗位管理制度改革,提升专业类岗位和聘用实习指导老师的工勤技能岗位比重和岗位等级;实习指导老师即可聘用在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上,也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具体由各技校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确定。建立企业实习指导人员补贴机制,探索企业兼职教师申请教学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制度落实技工院校聘请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的政策,支持教师到企业实践交流、参与技术革新。

(四)教学改革行动计划。

11.深化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鼓励国家重点以上技工院校选择3-5个主体专业建立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到2020年,全省技工教育30个以上主体专业建立较完善的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积极探索一体化教学专业的课程认证、过程化考核及教学资源建设。开展精品课程和微幕课建设,每年重点建设1个专业核心课程的精品课程和1-2门公共基础课程的微幕课。加快教材建设。提高教材质量。

12.加强教研科研。推动各市组建技工教育教研科研部门或配备专职教研科研人员,技工院校设立专门教研科研部门并配备专职教研科研人员支持各地各技工院校围绕学校管理、教学改革、质量评估、专业建设、师资建设、学生管理、技能竞赛、校企合作等重点领域,开展科研活动。搭建多层次、多类别的教研科研平台,完善教研科研成果激励机制和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参与教研科研工作。

13.全面提升学生职业素质。坚持职业素质培养和职业技能训练并重,构建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职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实践育人体系。改进德育课程教学,充分利用互联网建设面向全体学生的网络德育共享课程和互动媒介。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加强团校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优化社团组织建设,使其成为传播和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全面推进心理健康和就业辅导机构与阵地建设。

14.提升服务就业创业能力。推动技工院校面向异地务工人员、企业职工和转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群体,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推行职业培训包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度。支持技工院校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众创空间。

(五)百校协助腾飞行动计划。

15.建立百校协作机制。按照属地优先、就近结对、统筹兼顾的思路,结合各地市间的原有帮扶关系,原则上,我省每一所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对口帮扶2所有一定办学基础的普通技工学校,推动被帮扶学校全面提升办学水平。重点帮助被帮扶学校完善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办学行为、提升管理水平、强化师资队伍、加强专业建设、优化校风学风。到2019年,被帮扶学校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科学的学校管理制度,各专业培养出1-2名区域骨干教师,争创1个以上省级重点或特色专业,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学生家长企业三方综合满意度达80%以上。

(六)优质就业行动计划。

16.加强就业指导。在技工院校开设职业生涯教育课程,强化针对在校生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和毕业生宣传推介工作,完善技工院校就业服务体系。推动省重以上技工院校普遍建立学生就业指导机构,实现职业指导的全程化、全面化和全员化。建立和完善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跟踪分析制度。探索建立人社部门、学校与企业、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有效合作机制,服务与毕业生就与创业。

17.开展创业教育进校园。各技工院校要逐步推进创业教育,重点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胆识,引导学生树立想创业、敢创业、会创业的信念。结合“创业孵化基地”“中小企业研发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并利用创业相关优惠政策,帮扶学生创业。

18.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大力推行订单式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等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提高培训效果。大力推行理论教学与时间培养融通合一的教学方式,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发集培养目标、培训要求、课程内容、培训方法、考核评估为一体的职业培训包,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遵循职业培训规律和特点,加强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课程体系、培训计划大纲以及培训教材的开发。

(七)技能人才成长发展行动计划。

19.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探索实施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在取得经验后进行推广。研究制定政策,明确各等级技能人才与同等级技术、管理和其他人才在工资、社保、人员招聘以及其他相关福利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对技工院校高级技工班学生、技师班学生取得高级工和技师(高级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竞聘、人才引进、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与评定、职务晋升、落实国家高效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等方面分别与大专和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20.大力弘扬工匠精神。通过组织全省技能大赛、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评选表彰“南粤技术能手奖”等,培养发现优秀技能人才,打在技能明星。组织开展校园开放日、优秀校友见面会、技能大师经校园、技工院校经企业社区等活动,树立技工院校和技能人才形象,扩大社会影响。

(八)“互联网+技工教育”行动计划。

21.开展“智慧校园”建设。依托全省“智慧人社”大数据平台,整合全省技工院校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标准规范体系创建全省技工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与“智慧人社”体系相适应的“智慧校园”模式,推进招生管理、师生基础信息管理、线上线下教学管理评价、校园招聘求职、校企合作管理、办公自动化管理、资产财务后勤管理、校园安全管理等工作全面信息化。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整合资源、集约建设、多方联动,协同推进的原则,到2018年,建成厅属技工院校“智慧校园”;出台技工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及相关系统建设的主要标准、技术规范及系统对接标准。到2020年,建成标准统一、协同一体、数据融通的覆盖全省技工院校的综合信息大平台。依托智慧校园建设,构建省、学校、专业三级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体系,到2020年,数字化资源覆盖所有重点专业。实施职业技能和通识课程在线共享推广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实时互动的远程教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完善技工教育创新发展的领导工作机构,做好技工教育创兴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等工作。要积极协调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现代技工教育体系建设,将其纳入各地经济社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切实加强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大资金投入。逐步推行生均拨款制度,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学生参照高职院校标准实施生均拨款。逐步调整技工教育专项资金等财政经费向问题,重点支持省级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师资培养、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优质培训就业、技能竞赛、课题研究、规范化管理等工作内容。

(三)规范内部管理。坚持依法办学,支持学校建立并完善更加适应技能人才培养特色的办学制度,建立科学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立健全学校人事管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招生管理就业服务、资产及后勤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强化督导评估。修订各类技工院校建设标准,按照常态跟踪、分类指导、动态评估的原则,对全省技工院校开展办学水平评估,并每五年开展一次复评,达不到建设标准的技工院校实行末尾淘汰制和降级至。完善督导报告制度、公报制度、约谈制度、限期整改制度、奖罚制度,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技工院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技工院校内部的检查督导职能,落实机构,明确职责,强化和扩展检查督导工作力度的力度和范围。探索由政府授权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技工院校督导评估工作。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7年1月20日印发